监控杆的技术要求:
1、在满足大风荷载强度的条件下,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顶部的位移(绕度值)应不小于杆及其主要构件高度的1/200.
2、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具备防雷功能。灯具的非带电金属形成整体,通过外壳上的接地螺栓与接地线连接。
3、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应为耐用结构,由能承受一定的机械应力,电动应力及热应力的材料构成,此材料和电器元件应采用防潮,无自爆,耐火或阻燃产品。
4、道路交通信号杆、标志杆应由监控杆、连接法兰、造型支臂、安装法兰及预埋钢结构构成。
5、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的所有外露金属表面均应采用热浸镀锌层防护,镀锌层均匀且厚度不小于55μm。
6、钢结构的联接螺栓应简单统一,螺栓规格宜采用M22,连结应有防松动措施,且牢固可靠。
7、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所有焊接处焊缝应符合标准要求,表面应光滑平顺,无气孔、焊渣、虚焊及漏焊等缺陷。
8、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小于:IP56,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的防护等级应满足露天使用环境的要求。
9、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结构装配的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:
1、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尺寸应协调一致,桁架塔塔身应对灯架升降起到良好的导向、定位作用。
2、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安装后塔轴线位移允许偏差±5mm;
3、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垂直允许偏差为塔身高度的1/1000;
4、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应设有可靠接地装置,其接地电阻应≤10欧姆。
5、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高度允许偏差±200mm;
6、监控杆及其主要构件截面尺寸允许偏差±3mm;